关于征集八届二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浏览:1250 次 发布时间:2018-03-07

关于征集八届二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各代表小组:

 

为了督促校领导落实广大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更大发展,请各位代表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对我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写《教代会提案表》。具体要求如下:

 

1.提案的类别根据提案表的分类要求,在相应的类别前打√,案名要简洁,理由要简明扼要。

2.提案内容要符合我校实际。

3.本次提案要关注、涉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物业费收取规定》两个文件。

4.一事一案,一表一案。

5.提案人和附议人须是正式代表(非代表可以通过代表表达意见),附议人不得少于两人。                                  

提案的认定与提案内容:

 提案:既提出问题又要分析问题,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方案,列为提案。

 提案内容:从单位实际出发,按本届(次)代表大会征集提案的要求提出。

2、提案的立案与提案处理。

 提案的立案:提出的提案必须填写提案表,每表要求由一人填写,一个提案内容,并有二人或二人以上附议方为有效。提案一式二份。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或提案小组,下同)审阅后正式立案。

 提案处理:

(1)提案的审议和立案登记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以提案征集表为依据进行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要立案登记,然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综合分类,向行政汇报并转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

(2)职能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应通过会议或提案表等反馈形式向提案人及所在代表团予以答复。

(3)所有提案处理之后,由职能负责签属意见并及时返回教代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4)对没有立案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提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反馈到提意见和建议本人。

(5)提案工作委员会,在提案落实过程中要进行监督和检查。

(6)为提高提案质量,鼓励代表积极参与提案征集工作,可设立优秀提案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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